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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郝蕾)春節假期結束,按西安市城管執法部門的規定,沿街商永慶房屋業門店、門廊和單位,懸掛的燈籠(彩燈)、張貼春聯(年畫)和包飾門柱(門頭)等節日裝飾,要在正月十六以前撤除,執法人員將在隨後的兩天內進行檢查。
此外,春節期間,借款全市部分背街小巷的69個燈籠(春聯)臨時市場,和西安飯莊等五家中華老字號在街頭設置的22個節令產品外賣點,在正月十五元宵節結束後也要收攤。 (原標題:沿街店春節裝飾 正月十六前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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