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聞 時間: 2014-融資03-21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魏徽徽
  信息時報訊 (記者 魏徽徽) 增城一男子駕駛無牌摩托車撞上自行車,威剛外接硬碟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拘留期間卻腦出血最終不治身亡,家屬將公安局、拘留所一起告上了法庭。
  2012年12月22日6時,劉國歡駕駛一輛無牌摩托車,在增城小正公路正果鎮花園村路段撞上了前面的自行車。隨後增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八中隊派民警到場處理。由於無證燒烤駕駛,劉國歡被行政拘留10日,並罰款人民幣1000元。當天中午1點多,增城市拘留所民警在簡單詢問了劉國歡的身體狀況後,將其收拘。
  然而,被拘第二天早上7點多,同倉因叫不醒劉國歡報警。拘留所接警後派了一位沒有執業醫師資格的莫民警對劉國歡進行治療。直到當天中午1點多,拘留所才將昏迷的劉預防癌症飲食國歡送到市醫院。
  市醫院的醫生對劉國歡進行了腦部CT檢查,告之其妻子情況並不樂觀,建議轉到三九醫院。其後,三九醫室內裝潢院確診,劉國歡患“重型閉合性顱腦損傷、肺部感染、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後來,因家屬承受不了巨額醫療費,於2013年1月6日辦了出院手續。兩天后,劉國歡在家中去世。
  事發後,家屬將增城市公安局和增城市拘留所告上法庭,要求二機關承擔行政賠償責任,索賠人民幣111萬餘元。增城法院經審理查明,公安局拘留所在行政管理上存在過失,且有行政執法行為違法。但法院認為,劉國歡所受傷害是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其無證駕駛的行為是遭受傷害的直接原因,公安機關負次要責任,擔責30%。遂依法判決二機關賠償死者家屬各項損失共約35萬元。
  一審宣判後,劉國歡的家屬不服上訴,昨日在廣州市中院二審開庭。
    (原標題:違法被拘腦出血死亡家屬告公安局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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